南方日報訊 (記者/成希 實習生/黎清艷 通訊員/交通宣)7日上午,廣州市交委在廣州公路主樞紐指揮中心舉行聽證會,就發展約租車服務試點等聽取社會公眾意見。聽證會上,對於廣州市發展約租車服務試點,20名代表中19人贊同、1人表示反對。
  廣州市交委表示,本次將投放的約租車將採取試點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進行,中標企業是約租車經營和管理主體,政府則側重於為企業搭建平臺和做好服務監管。“目前還在論證約租車投放模式的可行性和投放規模。”
  代表:希望分批投放加強監管
  聽證會上,代表們普遍表示,約租車是巡游出租車的有益補充,可以滿足市民多樣化、差異化出行需求,緩解市民“打的難”。其中,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表示支持和贊同採取投放約租車緩解“打的難”。他認為,投放約租車是廣州市的一個創新、一個進步,可以解決一部分中高端的商務人士、緊急打車、邊遠地區對出租車的需求。同時,他也建議政府部門要搭建統一的約車平臺和監管平臺。
  有市民代表建議保證本次投放約租車數量,避免出現“約車難”的情況。大部分司機代表也表示,相比投放普通出租車,約租車對他們影響小。他們同時提出希望約租車能夠分批投放,同時加強對約租車的運營監管,避免出現掃街營運情況,保障現有出租車司機利益。
  交委:統籌規劃調度點避空駛
  對於約租車運營及服務形式,廣州市交委有關負責人逐一進行瞭解答,表示本次將投放的約租車將採取試點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進行,中標企業是約租車經營和管理主體,並以開放的方式積極吸納各類互聯網公司參與市場服務;約租車輛由企業出資購買,政府不統一採購,且不噴塗、安裝頂燈等明顯標識,但車內會有統一的Logo標識;約租車不能在道路上巡游攬客,通過電話、網絡等通訊設備預約方式承攬乘客,並按乘客意願行駛、提供駕駛服務;約租車採取差異化定價,根據車型、行駛里程、時間或約定進行計費;約租車司機作為企業員工,僅提供駕駛服務,不承擔經營風險。政府則側重於為企業搭建平臺和做好服務監管,避免約租車出現“巡游”等違規經營行為,且不會幹涉企業合法的經營行為。
  關於約租車如何調度問題,交通部門則表示,為了最大程度減少空駛,將統籌規劃調度點分佈,根據乘客出發地點按照“就近”的原則派車;到達目的地後,也會按照“就近”原則、並結合各區域用車需求量引導車輛停泊。具體的調度流程將在試點過程中逐步優化和完善,歡迎社會媒體和廣大乘客提出優化意見。
  ■代表建議
  應設統一約車平臺並定價
  “約租車是一個創新,完全支持。但我不建議用不同的公司、不同的軟件去約車,而是政府應該統一約車平臺、統一定價。”聽證代表曹志偉稱,擔心約車平臺“各自為政”會帶來監管難題,“我怎麼知道約了之後你來不來,是不是哪個公司先來我就先上哪個車?這樣容易造成惡性競爭。我認為應該要只有一個統一的呼叫平臺。車裡必須裝上GPS,在這個平臺監管系統里,你這車從哪兒到哪兒,誰開的車,都在監管之內,安全和服務就能有效監督。”
  出租車行業的兩位代表劉彬、吳宏鋼也對約租車投放表示贊成,不過劉彬提出,希望相關部門既要考慮市民打車難,也要考慮的哥經營現狀。不過,的哥代表陳河柱明確表達了“反對”意見。
  ■官方回應
  擬建約租車系統嚴防黑車
  兩個小時的“交鋒”後,廣州市交委有關負責人對聽證代表的疑問與意見逐一進行瞭解答。
  廣州市交委客運管理處負責人蘇奎表示:“目前還在論證約租車投放模式的可行性和投放規模。”
  蘇奎透露,若證實約租車形式切實可行,那麼整合約租車系統,“哪些是合法約租車、哪些是黑車,從系統中都能查到”。對於約租車停放,他提出考慮在距離中心城區5—8分鐘的車程距離內設置停放,比如“司機之家”、公交車站等,約需30個停放點。
  廣州市交委政策法規處處長簡俊華回應了聽證代表對約租車“爽約”等如何處罰的問題。他提到,類似行業有爽約最高罰款200元,巡游載客最高罰2000元的規定,但具體法規須在約租車投放後才能確定。  (原標題:穗約租車試點聽證獲通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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